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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用住宅只能有 3 間?一次看懂房屋稅規定

一、超過 3 間房子,會有什麼影響?
有學員舉手發問:
「愛莉老師,聽說自用住宅最多只能有 3 間,而且是夫妻和未成年子女合計。如果家裡有 4 間房子,國稅局會怎麼判斷哪一間不是自住房?超過 3 間又會有什麼影響?」
每年到了 5 月,除了要申報所得稅之外,也會陸續收到房屋稅稅單。
近年不少縣市調整了非自住房屋的稅率,因此,如果自己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持有超過一間房屋,就要特別留意相關規定。
部分縣市對於適用「自用住宅」稅率的房屋有間數限制,超過的房屋,房屋稅率就會提高。
二、自用住宅稅率 vs 非自用住宅稅率
以台北市為例:全國合計 3 間適用 1.2%,超過最高可達 3.6%
以台北市為例,自己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,在全國合計最多只有 3 間可以適用自用住宅房屋稅率 1.2%。
超過 3 間的部分,則改按非自住房屋稅率課徵,最高可達 3.6%,足足是自住稅率的 3 倍。
因此,如果家裡持有多間房屋,一定要留意哪些房子適用自用住宅稅率,哪些屬於非自住房屋。

三、該選哪幾間當「自用住宅」?
房屋稅=房屋評定現值 × 稅率
房屋稅是依照 「房屋評定現值 × 房屋稅率」 計算。
因此,建議可以先比較每間房屋的房屋評定現值,優先將評定現值較高的房屋申請為自用住宅,適用較低的稅率,通常可以節省較多房屋稅。
如果需要調整自用住宅的房屋,可以向稅捐機關申請辦理房屋使用情形變更,指定哪幾間房屋適用自用住宅稅率。
如果沒有主動申請,稅捐機關會依規定辦理認定。
另外,每年收到房屋稅單時,也別忘了看一下適用的稅率。
如果發現稅率高於 1.2%,就表示這間房屋是按非自住房屋稅率課徵。
房屋稅每年都要繳,攸關自己的權益,建議收到稅單後多檢查一下,確認是否適用正確的稅率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