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貸x稅務x合約
簽約用了履保,賣方想先動支價金,該同意嗎?

好友小美最近買了一間房子。
簽約隔天,她依照合約約定,把房屋總價 1 成的頭期款匯入履約保證專戶。
沒想到,才剛匯完沒多久,就接到仲介的電話。
仲介表示,賣方因為有資金需求,希望能先動用履保專戶裡的 80 萬元,想請小美幫這個忙。
如果小美同意,只要簽署相關文件,履保公司就會將這筆款項匯到賣方指定的帳戶。
小美回想,簽約時屋主是一對看起來很老實的夫妻,她很想幫忙,但又擔心會不會因此增加交易風險。
到底,履保專戶裡的錢,可以讓賣方先動支嗎?
一、什麼是履約保證?
「履保」是**「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履約保證」**的簡稱。
簡單來說,它的目的就是保障買賣雙方依照買賣契約,完成各自應履行的義務。
房屋買賣不像一般商品,可以一手交錢、一手交屋。
從簽約到交屋,通常還要經過:
- 用印
- 完稅
- 貸款
- 過戶
- 點交
整個流程短則幾週,長則一個多月。
因此,在正式交屋前,買方支付的價金會先存放在履保專戶,由履保公司保管。
等到完成過戶、交屋等約定條件後,再把款項撥給賣方。
這樣可以避免:
- 買方先付了錢,賣方卻無法完成過戶。
- 或是房子已經過戶了,賣方卻還沒收到完整價金。
真正做到「銀貨兩訖」,保障交易安全。
二、賣方先動支履保價金,有什麼風險?
不論是透過房仲成交,還是自行買賣,我都非常建議使用履約保證。
因為它最大的價值,就是讓買賣價金在交屋前,都受到保障。
如果賣方後來反悔、不賣了,履保專戶裡尚未撥出的款項,可以依約返還給買方。
此外,如果賣方違約,還必須依照買賣契約負擔相關違約責任。
但如果買方同意讓賣方提前動支履保專戶裡的部分價金,情況就不一樣了。
一旦這筆錢已經從履保專戶撥給賣方,就不再受到履保機制保障。
萬一後續交易無法完成,履保公司只能返還履保專戶裡剩餘的款項(扣除履保服務費後)。
至於已經提前撥給賣方的金額,以及賣方應負擔的違約賠償,就必須由賣方自行返還。
如果賣方拒絕返還,買方就只能透過協商、調解或訴訟等方式主張自己的權益。
到時候,不只是違約賠償的問題,甚至連自己原本支付的頭期款,都可能需要花費更多時間與成本才能追回。
三、遇到這種情況,該不該同意?
那麼,小美到底該不該答應呢?
我的建議是,先了解賣方為什麼需要提前動支。
可以請仲介協助詢問:
是不是只是短暫資金周轉?
還是真的有迫切需求?
另外,也要進一步了解房屋目前的產權狀況。
例如:
- 是否只有一般銀行房貸?
- 是否還有二胎、三胎貸款?
- 是否有民間借款或其他抵押設定?
如果房屋產權單純,交易風險相對較低;但如果已有多重抵押或債務問題,就要更加謹慎。
最後,是否同意提前動支,仍然是買方自己的決定。
畢竟,一旦同意,代表你願意承擔部分履保保障降低的風險。
如果真的想幫忙,也建議先充分了解交易狀況,並評估自己是否願意承擔可能發生的風險,而不是因為不好意思拒絕,就貿然答應。
畢竟,履約保證存在的目的,就是為了保障交易安全。
如果沒有充分理由,我通常還是會建議,盡量讓履保專戶的款項等到正式交屋時再撥付給賣方,對買方的保障會比較完整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