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屋x房東視角
租屋家具、家電壞了誰負責?一次搞懂房東與房客的修繕責任

有學員曾經問我:
「愛莉老師,我租的房子有附冰箱,結果才住三個月冰箱就壞了,到底應該房東修,還是我要自己修?」
這個問題真的很常見。
很多房東為了讓房子比較好出租,都會附上冷氣、冰箱、洗衣機、熱水器等家具、家電。
但等到設備真的壞了,雙方常常第一個反應都是:
「這不是應該你負責嗎?」
其實,大部分的答案,都可以從租約裡找到。
一、先看租約怎麼約定
現在租賃契約通常都會載明「修繕責任」。
所以,設備壞掉時,第一件事情不是急著爭論,而是先把租約拿出來看看。
如果合約有特別約定,就依照約定辦理。
如果沒有特別約定,通常會依照法律的一般原則來判斷。
二、正常使用下壞掉,原則上由房東負責
如果冰箱、冷氣、洗衣機等設備,是房東提供的,而且房客只是正常使用,不是人為破壞,那麼原則上,修繕責任會由房東負責。
例如:
- 冰箱突然不冷
- 冷氣故障
- 洗衣機馬達損壞
- 熱水器自然故障
如果還在保固期內,就可以請原廠維修。
如果保固已經過了,通常也是由房東負擔維修費用。
三、有些消耗品,通常由房客自行更換
不過,也不是所有東西都由房東負責。
像是一些日常使用就會耗損的消耗品,通常會由房客自行更換。
例如:
- 燈泡
- 熱水器電池
- 遙控器電池
如果是房客自己專用的設備,這些小額耗材,多半就是自行處理。
但如果是公共空間,例如套房走道、公共樓梯的照明,就屬於房東管理的範圍。
四、最容易有爭議的,就是「這到底算不算耗材?」
實務上,真正容易吵架的,其實不是冰箱壞掉,而是一些介於中間的項目。
例如:
- 冷氣清洗誰負責?
- 冷媒補充算保養還是維修?
- 濾網需要定期清洗,是房東還是房客?
這些都沒有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答案。
很多時候,還是要看故障原因、使用情況,以及雙方當初的約定。
五、最好的方法,就是簽約前先講清楚
我一直都認為,好的租賃關係,不是出了問題才討論,而是在簽約時就先把規則講清楚。
像是:
- 哪些設備由房東負責維修?
- 哪些耗材由房客自行更換?
- 定期保養誰負責?
- 發生故障時,要通知誰?
如果能在租約裡寫清楚,未來真的遇到問題,雙方就比較不容易因為認知不同而產生爭議。
畢竟,比起事後爭執,事前把話說清楚,對房東和房客都是最省事的做法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