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住購屋攻略
預售屋換約怎麼算?一次搞懂付款方式、價差與注意事項

什麼是預售屋「換約」?
所謂的預售屋換約,就是把原本的預售屋買賣契約,轉讓給另一個人。
因為預售屋還沒有蓋好,也還不能辦理過戶,所以買房時,買到的其實是一份買賣契約。合約裡會記載房屋總價、坪數、戶別、付款方式、建材配備等內容。
除了直接向建商或代銷購買之外,有些人也會向原本的買方承接這份合約,這就是大家常說的「換約」。
完成換約後,原買方的權利和義務,都會由新的買方承接。
有些建商會直接更換合約上的買方姓名;有些則會另外簽署一份「讓渡書」,由原買方、新買方和建商三方共同簽名。
提醒大家:
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,《平均地權條例》新增預售屋換約限制。現在大部分預售屋,除非符合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,否則不能任意換約轉讓。
所以下面的內容,主要適用於當時可以合法換約的案件,或符合例外規定、仍可換約的情況。
換約時,錢到底要怎麼付?
很多人會以為,買預售屋最大的優點就是可以慢慢分期付款。
但如果你是買別人的換約物件,就不一定能享受到這個優勢。
原因很簡單。
因為原屋主通常已經付了一部分工程款,如果他還希望賺價差,你就必須先把這些錢付給他。
也就是說,換約最大的特色,就是前面要準備的現金通常比較多。
以下用一個例子來說明。

範例一:屋主賺錢換約
假設 A 當初向建商買了一間預售屋,總價 1,000 萬元。
在付完第二期工程款後,A 決定把合約以 1,100 萬元轉讓給 B。
這時,B 一開始要支付給 A 的金額包括:
- A 已經付給建商的款項:210 萬元
- A 想賺的價差:100 萬元
因此,B 必須先支付 310 萬元給 A。
完成換約後,B 再依照建商原本的付款進度,繼續支付後續工程款共
90 萬元,最後交屋時再辦理
700 萬元的銀行貸款。
範例二:屋主賠錢換約
也有另一種情況。
有些屋主因為資金周轉困難,後續工程款繳不出來,只好趕快出售。
與其違約被建商沒收已繳款項,不如降價出售,至少可以拿回部分資金。
假設同樣這間房子,A 願意用 950 萬元出售。
因為 A 已經付給建商 210 萬元,但願意自己吸收 50 萬元的損失,所以 B 只需要支付:
210 萬元-50 萬元=160 萬元
完成換約後,B 同樣繼續支付剩下的工程款 90 萬元,最後交屋時再辦理 700 萬元的房貸。
也就是說,B 最後用 950 萬元買到原本售價 1,000 萬元的房子。
不過,相較於直接向建商購買,一開始還是需要準備較多的現金,因此無法完全享受到預售屋分期付款的優勢。
預售屋換約有哪些優點?
雖然換約通常需要先拿出比較多現金,有時還要支付原屋主的價差。
但它還是有幾個優點。
例如:
- 喜歡的建案已經完銷。
- 原屋主買得早,價格比現在便宜很多。
- 原屋主急著出售,願意降價讓利。
遇到這些情況,有時候透過換約取得的價格,反而比直接向建商購買還便宜。
這也是為什麼,即使限制越來越多,換約市場仍然一直存在。
換約最重要的,不只是價格
很多人談換約,都只注意成交價格。
但其實,更重要的是確認整份合約內容。
因為換約不是只買一間房子,而是承接原本買方的所有權利與義務。
因此,除了付款方式要確認清楚之外,也一定要仔細審閱:
- 預售屋買賣契約
- 格局圖
- 客變資料(如果有)
- 廣告文宣
- 建材設備表
把這些資料都保留下來,未來交屋驗屋時,才能一項一項比對,確認建商是否依照合約施工,避免日後發生爭議。



